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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北京地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管理和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及容灾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市信息化办公室有关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二、根据北京地税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制订并完善信息系统安全和运维体系管理规划;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及规范;
三、负责应用软件、系统软件和其它软件的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四、负责信息系统、局域网、广域网运行状况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五、负责市局计算机设备运行状况的安全监控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六、负责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监控管理和计算机病毒防御等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容灾系统日常管理及相关设施的完善工作;
八、编制年度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专项资金预算,并合理有效使用;
九、负责组织信息系统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全系统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十、负责指导区县局、分局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团^队
主任:杨涛
副主任:孙雪英
副主任:孙志远
助理调研员:赵伟
部门分工
一、一组(综合)
(一)负责信息化建设相关综合制度的制定;
(二)负责信息中心文字材料的编写;
(三)负责全处信息交流与沟通;
(四)负责信息中心网页的管理;
(五)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负责信息化建设相关调研工作;
(七)负责信息中心会务管理;
(八)负责信息中心公文运转工作;
(九)负责全处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负责内外、上下部门之间的协调及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二、二组(需求项目)
(一)按照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及本局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求,研究、整合税收管理业务需求;组织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和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组织结构,负责组织项目各类方案的论证、实施工作并监督控制项目的进行;
(二)制定业务需求和项目管理规范;并按规范进行业务需求管理与项目管理;
(三)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完成项目的设计、开发和推广及阶段性验收等工作,及项目文档的归档工作;
(四)负责组织项目协调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对业务需求的可行性论证工作以及各业务需求的需求分析确认工作,组织业务处室与开发方的业务需求沟通;
(五)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应用系统上线前的测试与培训工作;
(六)按照专家管理办法的要求,负责组织信息化专家会议,收集整理专家意见;
(七)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三组(规划)
(一)制定北京地税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制定信息系统应遵循的各类技术标准、规范;
(三)制订各类应用软件的接口标准;
(四)制订信息系统中与技术相关的各类制度;
(五)确定北京地税信息系统的技术路线;
(六)信息系统建设和部署运行的技术方案论证和评审;
(七)监督信息系统管理过程中各类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开发过程与技术相关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对开发商的提交件进行评审;
(九)负责执行对应用系统部分非功能性需求的验收;
(十)负责信息系统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工作;
(十一)负责对各区县分局、直属分局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在硬件方面确定主要包括产品的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并配合基础建设组对硬件的验收;在软件方面负责系统软件、中间件、开发工具和系统管理工具等的选型、评估和验收。
(十三)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四组(设备管理)
(一)参与制定全局计算机系统网络的规划,并制定网络建设方案和验收标准;
(二)负责参与制定全局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和配备原则,制定采购、调剂、更新和报废的工作规范和管理流程。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体系;
(三)负责制定全局年度设备更新、调剂、分配和采购计划。组织实施设备选型和落实招标采购工作;
(四)根据系统需要配合制定系统软、硬件升级标准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负责对全局计算机设备进行使用和报废的管理(包括出入库、调配、记账、资产核对等)检查并指导区县局加强对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计算机基础布线的建设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加强对区县局基础布线与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五、五组(网院培训)
(一)制定并组织落实网院的发展规划;
(二)制定网院的管理规范、技术规范和工作流程;
(三)结合网院职责,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四)组织网院基础建设和内容建设;
(五)监督落实网院系统管理和运行维护;
(六)完成网院日常管理和档案管理
(七)网院应用全面推广
(八)组织网上授课及面授培训
(九)负责昌平培训教室的日常维护
(十)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六组(财务)
(一)负责制定信息中心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预算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三)按照预算指标控制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管预算的执行情况,做好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总、分析工作;
(四)负责为领导提供系统建设经费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与财务处的沟通与联系、资金的落实工作;
(六)负责登记银行帐簿以及银行对帐工作,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
(七)负责包干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处内现金的使用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为领导提供包干经费及处内资金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印章、空白支票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协助领导审核签定涉及系统建设的各类合同;
(十二)负责对系统建设合同的分类汇总工作;
(十三)负责以合同为依据监督合同的付款和执行;
(十四)负责为领导提供合同的执行情况;
(十五)负责日常各种报销工作(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停车费、医药费);
(十六)负责各种税费的计算及缴纳工作;
(十七)负责全处办公家具的统计、汇总、录入工作;
(十八)负责有关部门布置的各类报表工作;
(十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地^址
北京车公庄大街8号北京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 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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